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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车、汽车,眼下人们的嘴边,“汽车”这个词出现的频率之高,远远超过了许多商品。仅以今年“五一”长假为例,上私牌的车就超过1400辆。随着城市规模的快速扩大,居住区域的扩散,用车环境、道路交通状况的改善,汽车将可能很快成为杭城百姓日常生活中的必要工具。然而,汽车毕竟又是高档消费品,除了买车,还要用车、养车,这对于目前的杭城普通百姓来说仍是不小的负担,靠日常收入和积累,一次性购车仍较困难。再者,以目前而论,该买的,能买车的人基本已经买了车,余下的即使需要买车,也会因一时的资金困难而难以下手。而从有关的调查显示,这类状况下的潜在购车族其数量又是巨大的,如何能让这一人群快捷合理地实现“汽车梦”,从国际上的经验和国内的现实状况看,惟有汽车信贷消费最为合适。有关专家预言,如果能很好地解决信用问题,汽车消费信贷就会拉开汽车消费的大闸门,老百姓普遍拥有私家车的日子也就不会太远了。
那么,汽车信贷目前在国外,在国内、在杭城又处于怎样的状况,国家对汽车消费信贷又是一个怎样的态度,已成了人们普遍关心的话题。这里,我们将一些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,虽然并不十分详细,但希望有助于大家了解汽车信贷的当前状况。
当贷款购车在发达国家大行其道之时,我国的汽车信贷却因难以突破风险瓶颈而止步不前。目前,汽车信贷究竟有哪几种形式,又是如何具体操作的呢?
全程担保——经销商风险“一肩挑” 这种贷款方式的风险基本由经销商一方承担。贷款时,购车者必须向经销商提供一个自然人或单位作为担保。资信审查合格后,经销商为购车者向银行提供贷款“第三方担保”,同时收取费用作为盈利,如“保证保险费”。作为风险防范,经销商将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、汽车发票、购置附加税发票、汽车合同证、行驶证复印件等文件、票据留存。
坏账处理办法:一旦坏账出现,银行将从经销商的保证金账户中直接将车款划走,由经销商对购车者进行追讨。 寻求合作———经销商与保险公司“共甘苦”
这种方式与“经销商全程担保”的不同之处在于,经销商为购车者提供“第三方担保”的同时,购车者还必须投保保险公司的“保证保险”,这样,风险就由经销商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。此外,购车者也需提供担保人,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由经销商留存。
坏账处理办法:一旦坏账出现,银行将从经销商的保证金账户中直接将车款划走,然后由银行作为起诉人、经销商作为代理起诉人对购车者进行起诉,法院将判决是否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,以及所购车辆的处理办法。
以车作抵———抵押加保险“双重关卡”
以这种方式贷款时,购车者不需提供担保人,但必须将所购车辆在车管所进行抵押登记,同时投保保险公司的“保证保险”。车辆抵押后禁止交易,经销商的风险进一步降低。
坏账处理办法:一旦坏账出现,直接由保险公司向银行赔付,然后保险公司收回所购车辆进行处理。同时,经销商承担连带保险责任,协助保险公司一同向贷款人追讨贷款。
区别对待———担保方式 “看人下菜”
这种担保方式实际上就是经销商全程担保,购车者也需提供担保人,但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存放在银行。虽然提出了“无担保费、无管理费、无手续费”的贷款购车口号,但它依然收取前面提到的“保证保险费”(非保险公司险种)。
信用评估———不同风险“多方出击”
为贷款购车者提供的也是“第三方担保”,不同资信程度的消费者办理贷款的手续有所不同,支付的费用也不尽相同。例如,国家公务员、新闻记者、银行工作人员、大学教师等“信誉优良人士”在经过进一步资信评定后,可以实行免担保人制度,可享受首付10%等优惠。对于其他人士的贷款手续则可能在提供担保人(夫妻可以互保)、投保“信用保险”、缴纳担保费等风险防范方式中进行选择、组合。所购车辆的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留存。
坏账处理办法:一旦坏账出现,三个月后银行从经销商的保证金账户中直接将车款划走,经销商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以下解决方式: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;与购车者、担保人进行协商,对所购车辆收回进行拍卖;向法院起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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